一、项目编号:JLHS-202411-027(招标文件编号:JLHS-202411-027)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电台街回迁小区(金座标)1幢524室
中标(成交)金额:7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 合同订立后即入场开始实施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完成后质保期限为1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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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映乔 崔艳华 于 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足额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JLHS-202411-027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电台街回迁小区(金座标)1幢524室
中标(成交)金额:745000.00元
评审综合得分293.7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即入场开始实施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完成后质保期限为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映乔 崔艳华 于 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足额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
联系人:于彬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苏超
电话:0431-******
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超
电话:0431-******
十、附件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
联系方式:于彬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
联系方式:苏超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超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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