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邓家屯村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5ha,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产车间、屠宰车间、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牛30000,羊150000只并加工为酱卤肉、香肠及速冻生制调制食品等产品。
二、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厂区排水管网排至合隆镇污水处理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及锅炉废气,其中屠宰间废气引风收集、碱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单元密闭+碱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措施,待宰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粪便日产日清,同时对地面进行冲洗,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厂内1台4t/h生物质锅炉烟气采取布袋除尘+35m排气筒措施,经分析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为生产设施,对主要设备及所在厂房采取的隔声、吸声、减振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选型,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技术上是成熟******有限公司专用车辆拉运并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同时,本项目场区进行分区防渗,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可行,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划,选址符合要求;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在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项目的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链接:******/s/1kdqoU1x1f_4nLfVi7Lz6TQ?pwd=hlxf
提取码:hlxf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电话:******
邮箱:******